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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新聞中心

                  廣州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接收南沙“一帶一路”(亞洲)貨物
                  中轉樞紐項目扶持資金申請材料(2021年度)的公告

                    根據穗港集團〔2022〕159號文相關要求,做好南沙“一帶”(亞洲)貨物中轉樞紐項目扶持資金(2021年度)資料審核和資金支付工作,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請材料,超過時限不予受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特此公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廣州港集團有限公司

                    202288

                  相關附件:南沙“一帶一路”(亞洲)貨物中轉樞紐項目扶持資金(2021年度)申請指南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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